音乐教育学院召开研究生导师第二阶段(线下)培训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提升广大研究生导师的教书育人能力,12月25日下午,音乐教育学院召开研究生导师第二阶段(线下)培训会。音乐教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研究生导师参加会议,会议由音乐教育学院戴丽霞副院长主持。
会上,音乐教育学院党委书记李志雄带领全体导师集中学习了教育部《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广西艺术学院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以及《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广凤领学了《招生考试有关党纪法规摘要》《关于严明招生考试纪律、维护良好师风》等相关文件,逐项为导师们深入解读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
接着,音乐教育学院副院长戴丽霞为导师们带领导师们学习《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广西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和聘任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就“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培养”提出相关要求,同时分别对研究生导师管理规章制度及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进行全面解读,并向导师们强调研究生培养、学位授予方面的注意事项。
紧接着,我院音乐理论教育系王蕾和教师教育理论系黄文翠两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围绕研究生管理、课程教学及学位论文等各培养环节,进行研究生导师“传、帮、带”经验交流分享。
最后,音乐教育学院曾诚院长作总结发言。首先,他肯定了导师们在研究生培养中所取得的成绩,作为导师应该具备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的基本素质,要全面履行立德树人职责,严格遵守导师行为准则;其次,要做一个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好导师,在讲话中,曾诚院长也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经历与各位导师分享了自己的心得和感悟。同时他强调:导师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要坚持做到教书和育人、言传和身教、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聚焦学术前沿与学术道德规范相统一,要求各位导师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为音乐教育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