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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6年广西艺术学院“唱响相思湖”K歌大赛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25 09: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举办2016年广西艺术学院“唱响相思湖”K歌大赛的通知

丰富相思湖校区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展现同学们的青春风采,营造积极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学校的学风建设工作,特举办“广西艺术学院‘唱响相思湖’K歌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比赛名称

广西艺术学院“唱响相思湖”K歌大赛

二、参赛对象

相思湖校区全体在校学生

三、主办单位

广西艺术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广西艺术学院委员会

四、承办单位

广西艺术学院音乐教育学院

五、比赛时间

初赛:2016年5月28、29、30日

复赛:2016年6月5、6日

决赛:2016年6月12日

六、比赛地点

初赛:相思湖校区实验楼教室

复赛:相思湖校区演出厅

决赛:相思湖校区A栋篮球场

七、比赛办法

(一)参赛须知:

1.比赛分为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学生以个人或组合为单位报名比赛,歌曲形式不限。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其中复赛、决赛参赛曲目不可重复(决赛环节可加入伴舞或使用道具,以丰富表演形式和内容)。    

2.参赛曲目要求主题积极向上;

3.参赛选手请于5月27日中午12:00前将参赛报名表发至该邮箱报名:

yinjiaotwxsh@163.com;   

4.5月27日下午5:00选手在实验楼3207音乐教育学院办公室抽签。

(二)赛程安排

1.初赛

各参赛选手进行1分钟演唱(清唱或带伴奏),选取分数排名前五十名进入复赛(专业组晋级20人,非专业组晋级30人)。

2.复赛

各参赛选手进行3分钟演唱(带伴奏),选取分数排名前二十名进入决赛(专业组晋级8人,非专业组晋级12人)。

3.决赛

各参赛选手完整演唱一首歌曲(可选择乐队现场伴奏或CD伴奏形式,伴奏乐队由比赛主办方安排)。

)评分办法

1.评委由主办单位聘请有关专家和专业教师担任(初赛、复赛评委由承办单位聘请,决赛评委由主办单位聘请);

2.初赛采用评委合议的形式,评出进入复赛的50名选手;复赛与决赛采取100分制综合评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该参赛队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评委当场打分,主持人现场报分;

3.从歌曲内容、精神面貌及台风、艺术效果等方面对各参赛选手进行评分,具体标准如下:

(1)具备一定的音乐素质音色统一气息流畅(20分)

(2)歌词吐字咬字清晰(20分)

(3)演唱过程中音准较好、不跑调(20分)

(4)正确把握歌曲的旋律和节奏拖拍,不抢拍(20分)

(5)理解歌曲内涵,把握对乐曲旋律及歌词理解、情感、投入到位、在处理上有自己的独到之处(20分)。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2(专业组1名、非专业组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3(专业组1名、非专业组2名),奖金600元

三等奖5(专业组2名、非专业组3名),奖金400元

优秀奖10名(专业组4名、非专业组6名),奖金200元

以上均颁发证书

获取比赛信息可关注音乐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ZCYYJYXY

未尽事宜,请联系音乐教育学院团委包宜雄老师。

联系电话:0771-3186426/ 13471166456

                           


附件:

广西艺术学院“唱响相思湖”K歌大赛报名表

 

序号

学 院

 

参赛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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