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广西艺术学院“唱响相思湖”K歌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6年广西艺术学院“唱响相思湖”K歌大赛的通知
为丰富相思湖校区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展现同学们的青春风采,营造积极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学校的学风建设工作,特举办“广西艺术学院‘唱响相思湖’K歌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比赛名称
广西艺术学院“唱响相思湖”K歌大赛
二、参赛对象
相思湖校区全体在校学生
三、主办单位
广西艺术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广西艺术学院委员会
四、承办单位
广西艺术学院音乐教育学院
五、比赛时间
初赛:2016年5月28、29、30日
复赛:2016年6月5、6日
决赛:2016年6月12日
六、比赛地点
初赛:相思湖校区实验楼教室
复赛:相思湖校区演出厅
决赛:相思湖校区A栋篮球场
七、比赛办法
(一)参赛须知:
1.比赛分为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学生以个人或组合为单位报名比赛,歌曲形式不限。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其中复赛、决赛参赛曲目不可重复(决赛环节可加入伴舞或使用道具,以丰富表演形式和内容)。
2.参赛曲目要求主题积极向上;
3.参赛选手请于5月27日中午12:00前将参赛报名表发至该邮箱报名:
yinjiaotwxsh@163.com;
4.5月27日下午5:00选手在实验楼3207音乐教育学院办公室抽签。
(二)赛程安排
1.初赛
各参赛选手进行1分钟演唱(清唱或带伴奏),选取分数排名前五十名进入复赛(专业组晋级20人,非专业组晋级30人)。
2.复赛
各参赛选手进行3分钟演唱(带伴奏),选取分数排名前二十名进入决赛(专业组晋级8人,非专业组晋级12人)。
3.决赛
各参赛选手完整演唱一首歌曲(可选择乐队现场伴奏或CD伴奏形式,伴奏乐队由比赛主办方安排)。
(三)评分办法
1.评委由主办单位聘请有关专家和专业教师担任(初赛、复赛评委由承办单位聘请,决赛评委由主办单位聘请);
2.初赛采用评委合议的形式,评出进入复赛的50名选手;复赛与决赛采取100分制综合评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该参赛队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评委当场打分,主持人现场报分;
3.从歌曲内容、精神面貌及台风、艺术效果等方面对各参赛选手进行评分,具体标准如下:
(1)具备一定的音乐素质,音色统一,气息流畅(20分);
(2)歌词吐字咬字清晰(20分);
(3)在演唱过程中音准较好、不跑调(20分);
(4)正确把握歌曲的旋律和节奏,不拖拍,不抢拍(20分);
(5)理解歌曲内涵,把握对乐曲旋律及歌词理解、情感、投入到位、在处理上有自己的独到之处(20分)。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专业组1名、非专业组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3名(专业组1名、非专业组2名),奖金600元
三等奖5名(专业组2名、非专业组3名),奖金400元
优秀奖10名(专业组4名、非专业组6名),奖金200元
以上均颁发证书
获取比赛信息可关注音乐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ZCYYJYXY
未尽事宜,请联系音乐教育学院团委包宜雄老师。
联系电话:0771-3186426/ 13471166456
附件:
广西艺术学院“唱响相思湖”K歌大赛报名表
序号 |
学 院 |
姓 名 |
参赛歌曲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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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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