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音乐教育学院卓越艺术人才培养项目“音乐教育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招生简章
一、 项目背景
为了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秉承“多能一专、先博后深”的培养理念,培养以“厚基础、强能力、重实践、善创新”,拥有良好音乐素养和综合艺术特长的应用型艺术教育人才。音乐教育学院将启动实施 “卓越教师技能实训班”选拔工作。
项目由音乐教育学院组织实施,实行校内导师组和校外专家授课团队授课,着力培养“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卓越教师。面向2022级、2023级音乐教育专业学生,选拔具有专业潜质的本科在校生进行培养。获得资格的学生可进入卓越项目的课程学习。学习后获得的卓越项目课程学分,可转换为专业选修课学分。
二、 培养特色
1.学科融合:跨学科多元发展。项目通过打破学科界限,推动跨学科的深度融合,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
2.产教融合:与行业需求无缝对接。为了确保学生能够深入参与到实际的音乐教学场景中,学院建立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践机会。
3.科教融合:科技赋能音乐教学。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为音乐教育带来了新的机遇。学院通过科教融合的路径,将科技手段引入到音乐教学之中,特别是在数字音乐、人工智能(AI)等前沿领域的应用上,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
三、 项目团队
1.项目负责人:冯子勤
冯子勤,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广西艺术学院音乐教育学院院长;中国声乐家协会副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会员,国家艺术基金评审专家,广西青联委员,广西音乐家协会会员,国家特色专业《音乐表演专业》、省级教学团队《声乐教学团队》及广西艺术学院高水平创新团队及卓越学者计划项目主要成员。深耕高等艺术教育一线23年,坚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着力培养学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舞台实践能力,教学成果显著,多名学生入选广西声乐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养的学生曾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央电视台“寻找刘三姐”全国总冠军、文化部全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国声乐展演总决赛银奖、“孔雀杯”全国声乐比赛银奖、广州第五届青年歌手大奖赛银奖等省部级以上奖项20余项。主持或参与国家及省部级以上科研创作项目,教学改革项目10余项。曾荣获文化部第七届、第八届全国声乐比赛“文华奖”入围奖(排名13),第六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声乐民族组复赛入围奖,第二届、第三届广西音乐最高奖“金钟奖”声乐表演奖等省部级以上奖项10余项。
2.项目师资
本项目创新采用“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团队模式,旨在构建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培养体系。由音乐教育学院资深教授、学科带头人及青年学术骨干组成,依托学院声乐教学、钢琴教育、视唱练耳教学、舞蹈教学等特色学科资源,系统性负责学生的专业理论课程教学、学术研究方法训练,重点夯实学生的音乐教育理论根基与学术创新能力。
四、项目报名
1.报名与考核:3月17日-4月6日
2.报名方式:在线报名
报名链接: 2025年音乐教育专业“卓越教师技能实训班”在线报名表 https://kdocs.cn/l/chDsXDqr29Jg
3.拟考核时间:4月8日下午
4.授课时间:2025年4月——2027年4月
五、 课程体系
本项目课程一共分为四大模块:教师资格证课程、专业技能训练(器乐、声乐、舞蹈、合唱指挥)、教学技能训练及基地研修实训。这四大模块课程均在培养周期内让学生完成研学。
通过教师资格证相关课程,帮助学生提高教师资格证的获取率;通过专业技能训练(器乐、声乐、舞蹈、合唱指挥)模块的学习,提升其专业水平和审美素养,在广西音乐教育专业中起到优秀示范作用;通过教学技能训练模块及基地研修实训模块的学习,提升其音乐教学能力,并能在国家级、区级、校级各类教学技能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通过科教融合的路径,将科技手段引入到音乐教学之中,特别是在数字音乐、人工智能(AI)等前沿领域的应用上,培养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本项目课程以线下教学为主,再结合实习、见习等教学实践方式,新型教学模式与传统教学模式相结合,以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六、 招生对象
计划招收广西艺术学院音乐教育学院音乐教育专业全日制在读2022级、2023级本科生15名左右。
七、 考核要求
学院将统一组织专家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共6个块面,分别为钢琴演奏、弹唱、声乐演唱、舞蹈、合唱指挥、朗诵。考生需自选曲目,每个块面控制在2分钟以内。演奏可看谱,声乐演唱可自带伴奏音频或清唱。
八、 授课地点
广西艺术学院
九、 学员管理
为保障"卓越艺术人才培养计划"高质量实施,规范学员选拔、培养及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确保项目运行科学化、制度化,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
1.参训期间学员需遵守广西艺术学院相关管理和培训制度,配合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如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参训资格,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显著问题言论的;
(2)严重违反培训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中期或结业考试(或测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2.对因个人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按退学处理,如培训进度未超过总培训时长五分之一的,将从未录取学员中按次序补录。
3.学员在学习期间应自行安排好相关工作事宜,保证学习时间;教学时间外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个人身体出现健康问题,医疗责任自负。
十.其他要求
1.音乐教育专业卓越人才考核选拔工作要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项目考核通过的学生名单,经主持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张榜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2.对在音乐教育专业“卓越教师技能实训班”项目申请报名及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已考核通过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广西艺术学院本专科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广西艺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条例予以相应处分。